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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力股份: 关于继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4 15:56    点击次数:125

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3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2 号)同意注 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4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000,000 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039,405.6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2]230Z0206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英力”) 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 用后,具体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预计总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金额        年产 200 万片 PC 全铣金属        精密结构件项目        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技术        改造项目             合计                 34,000.00       33,196.06    上述项目中,“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重庆英力实施,其他项目由公司实施。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 34,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148.13 万元。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917.54 万元,手续费支出 0.15 万元,购买 理财产品余额 14,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 户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2,065.52 万元。    基于行业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重新对“年产 200 万 片 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项目”和“PC 全铣金属精密结构件技术改造项目” 两个募投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慎评估、论证。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已开展部分业务方向的探索和可行性分析,若后续精密结构件及模组 行业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持续走低,不排除变更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的可 能。若需变更相关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 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4年6月30日,前次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14,000.00万元。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 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 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 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募集资 金本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继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 (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继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 为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债券闲置 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可转换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英力股份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用部分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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